关于高二年级篮球联赛比赛规则的几点修改
由于学生会对组织联赛尚缺乏经验以及综观已过4轮比赛的赛况中出现的问题,现特对篮球联赛的比赛规则作如下补充修改:
1 记录犯规次数,即对比赛双方球队的犯规进行累计。具体内容如下:全场比赛各队犯规(不包括违例)次数不得超过20次,若某队累计犯规次数超过20次(即从第21次算起),如在该队前场犯规,则判给对方界外发球,如在该队后场犯规则一律判给对方被侵犯球员两次罚篮,倘若该被侵犯球员正在试投三分球,则判给其三次罚篮机会。罚篮不算入比赛正常时间之内。
2 对于某队的技术犯规,应判给对方被侵犯球员两次罚篮,之后,仍由被侵犯球队发界外球重新比赛。(注:当一名球员有两次技术犯规时,将被罚离出场。)
3 各执法班由原来的两名裁判改为三名。两名场上执法,一名场下记比分和犯规次数。记分同学须用粉笔将比分写在场边。比赛双方班级亦可各派一名记分员,协同裁判记录比分及犯规次数。
以上几点修改,从今天下午的比赛开始执行,希望各班遵守比赛规则,本着友谊第一,互相学习,促进团结的目的,打出自己的特色和风貌。执法班切实端平手中的杠杆,公正吹罚。在今后的比赛中,如发现新的问题,将随时对规则进行修正和完善。
学生会
1999年4月3日